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客意图爆炸航空器,根据国际公约处置,应依据哪个公约?
1.1963年9月14日订于东京,于1969年12月4日生效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该公约于1979年2月12日对我国生效。该公约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国际民用航空器上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避免产生刑事管辖权的漏洞或空白。为此,公约从立法管辖和管辖两方面对航空器上的犯罪进行了规定。
2.1970年12月16日订于海牙,1971年10月14日生效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该公约于1980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东京公约》虽然对劫持航空器的问题也作了一些规定,如该公约第十一条第1款规定:“如航空器内某人非法地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进行了干扰、劫持或非法控制,或行将犯此类行为时,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恢复或维护合法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但是,这个规定不够明确,没有指明非法劫持航空器即构成犯罪,更没有制定具体的惩罚规则,因而在后来60年代末劫机浪潮蔓延到世界范围时,国际社会普遍感到《东京公约》的明显不足,认为有必要专门针对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制定一个新的国际公约。于是,在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定下,1969年成立了准备起草新的法律文件的专门小组,1970年3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本部所在地蒙特利尔召开的法律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拟出了新公约即《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草案,同年12月,在海牙外交会议上经修改后获得通过。
3.1971年9月23订于蒙特利尔,1973年1月26日生效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本公约于1980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由于《海牙公约》只专门针对空中劫持的犯罪行为,而实际上还有一些危害国际民用航空的严重犯罪行为尚未规定进去,因此,处理此类犯罪就没有国际刑法的依据。就在国际民航组织正在草拟《海牙公约》时,1970年2月21日同一天,就发生了两起犯罪分子向飞机秘密放置炸弹引起空中爆炸事件。这使得国际社会进一步意识到只有一个《海牙公约》还不足以有效地惩治各种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还需要制定一个内容更广的国际公约。因此,1970年9月,在伦敦召开了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8次会议,拟出了公约草案。1971年9月,在蒙特利尔外交会议上,产生了《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郑州的深水炸弹郭某从境外回来不隔离,是在炫耀什么吗?
这个人绝对是神一样的存在:首先,在当前特殊时期能走出国门已经实属不易;其次,其人竟然还能再国外和国内出入自由;最后,出国为了看场球赛的理由也是亮瞎了眼!一个人扰乱一座城,连累千万人,真的是罪大恶极,昨天和小朋友粗略算了一下其人出国前后乘坐高铁火车两次,飞机六次,回郑后上班两天转乘地铁八次,外出转了1/4郑州,直接影响封闭一栋楼,十多个和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居住小区加强管控!先不说人有没有背景,单从动机来看居心叵测,对于当前的疫情管控工作也是一大挑战!但愿郑州疫情不会反弹,大家近期务必要做好自身防护防护,保护好家人,事已至此,惟愿天佑中华,福佑郑州,大家不必过度恐慌,让我们坚守初心,相信一起都会好起来!
漯河村民田间挖出50公斤重航空炸弹71年前投下, 你怎么看?
70年前,飞机扔下三颗炮弹,有两发爆炸,一发未炸,有村民竟然记得如此清晰,实在是佩服,佩服之极。可见当年国军用飞机投掷炸弹之时,给村民造成的恐慌和影响,该有多么的大。
广西一女子买错机票,大闹机场并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被刑拘,你怎么看?
我看了一下相关视频,原因大概是这样的,这个女子的爸爸生病了,急于返回哈尔滨,但是因为机票买错了,说机场人员没给解决她的问题,就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大闹机场。导致飞机起飞延误,影响了一飞机的人的行程,她自己也受到了拘留五天的处罚。说明一个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他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这个事情说明每个人的自由都不是无限的,都是在遵守社会规则的基础上的相对自由。她急于回去看生病的爸爸本身值得人同情,但由于给社会给他人造成了麻烦和危害,她也必须承担其不良后果,生病的家人更是几天都没法照顾上了。希望大家看到这条消息能够引以为鉴,面对问题用合法的手段理智地解决问题。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用平和的心态接受这个事实。
对于本案中谎称飞机有炸弹的涉事女子仅仅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我认为过轻!航班延误两小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都是难以估计的!所以对此种不负责任的言论,我认为应当严惩!
首先本案当中的题目说的是刑拘,但是题目中交代的确实治安拘留5日,明显文不对题。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是不同的概念,我看了下原文应当是治安拘留5日。同时回到本案的题目当中来,本案中涉事女子作为成年人,其明知飞机上没有炸弹,只是因为自己买错飞机票就故意谎报险情,导致飞机延误的行为,我认为是一种对社会公共秩序的藐视,也是对法律的藐视!应当对这种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任性行为予以严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我认为本案当中的女子作为成年人,在谎报险情并导致航班延误两小时的情况下,即使按照法律规定处罚,也完全可以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种不负责任的任性行为!
自己订错了机票,闹着要机场处理,看要求不能被满足,广西女子便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已经登机的170多名乘客和托运的行李只能重新撤下来检查。虽说是虚惊一场,但耽误了航班两个多小时。最终,该女子那某被行政拘留5天。
闹这么大的事,耽误了多少人的行程,最后只拘留5天,算是比较轻的了。一句“诈”弹换来此结果,可悲、可叹、可气、可恨又可怜。
那某错在本身,不去深思检讨,却蛮横大闹,着实不该。订错票,其实可以改签或退票,另想其他方法出行。由此事,我们不难回忆起2018年1月,合肥一名女教师登上高铁列车后,死死扒住车门不让关闭,要等自己的老公上车,致使列车晚点,闹得天下皆知。
曾记得2013年采访过一个案例。盐城43岁的季某精神有点问题,打电话给北京、重庆等地110,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致使11个航班受到影响,堪称“史上最大的‘诈’弹”。最终,他被刑拘。
奉劝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莫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不然,很有可能名声扫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